陳偉業-庫房水浸有民不救反發債券(辯論)公共財政條例2009年7月8日

May 4, 2010


IV. 議案1. 根據《公共財政條例》動議的決議案財政司司長動議載於附錄I的議案。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i)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議決修訂由財政司司長於2009å¹´7月8日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ç« )第29條動議的議案- (a) 加入- “() 該基金成立目的,是推動本地債券市場的進一步和持續發展;”ï¼› (b) 在(b)段中,在”亦可將管理權轉授其他公職人員”之後加入”。財政司司長可不時諮詢債券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會由7人組成,財政司司長擔任委員會主席,其餘委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及不少於2人由立法會議員互選後向財政司司長推薦委任為委員”ï¼› (c) 在(e)段中,刪去”為以下目的,”ï¼› (d) 在(e)(ii)段中,刪去”以財政司司長認為就審慎管理該基金而言屬合適的方式投資”而代以”撥入外匯基金以審慎方式投資”。 (ii) 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議決修訂由財政司司長於2009å¹´7月8日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ç« )第29條動議的議案- (a) 加入- “() 該基金成立目的,是推動本地債券市場的進一步和持續發展;”ï¼› (b) 在(e)段中,刪去”為以下目的,”ï¼› (c) 在(e)(ii)段中,刪去”以財政司司長認為就審慎管理該基金而言屬合適的方式投資”而代以”撥入外匯基金以審慎方式投資”。 () 甘乃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議決修訂由財政司司長於2009å¹´7月8日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ç« )第29條動議的議案,加入- “(aa) 該基金成立目的,是推動本地債券市場的進一步和持續發展;”。 2. 根據《借款條例》動議的決議案財政司司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如下- (a) 授權政府為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ç« )第29條提出和通過的決議所設立的債券基金的目的,不時向任何人借入總額不超過$1000億的款項或等值款項,該總額是根據本段作出的所有借款在任何時間未清償本金的最高限額;及(b) 根據(a)段借入的

Tags: , ,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

Log In

Powered by Yahoo! Answers